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ZC**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ZC**-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金城大道**号西**米 | **.** | 万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年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村大枣分拣晾晒烘干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日历天 | 李玉良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卫帅康(业主评委)、邹玉香(组长)、李海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代理费 :(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信息:
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9KWCMGXY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招 标 人: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略)
地 址:(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