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磁共振维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LDZB【**】(略)2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包预算价(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磁共振维修项目 | **.** | **.** |
5、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金额 | 单位 |
| 1 | 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号五层**室 | **.** | 元 |
| 名称 | 交付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
|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磁共振维修项目 | 双方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送货、更换、调试、安装 | 6个月,开始时间以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准 | 医院指定地点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产品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小利、吕晖、陈晓利、申志扬、 辜晨(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金额为(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略)(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
联 系 人:耿老师
电 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座4楼
联 系 人:葛明博 王自建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葛明博 王自建
联系方式:(略)-(略)
**年**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