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略)(略)的委托,就“(略)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CZH**-HN-**;
3、 招标内容和范围:(略)食材定点采购提供服务,主要包括: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合格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6、预算金额:(略)/年,实际结算金额据实结算;
7、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地点:(略)
二、开标日期:(略)**时**分(北京时间)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层)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分项报价(含税):
粮油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
调味配料、杂货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合格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分项报价(含税):
粮油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
调味配料、杂货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澄清后最终报价)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合格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分项报价(含税):
粮油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
调味配料、杂货类报价合计(元)(含税):(略)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续签下年合同;考评不合格者,自动终止合同。
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合格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严禁供应以 次充好、过期、掺假等食材。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略)郑州市公司内网》上发布。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略)—(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略)和招标人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党建人事科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略)
地 址:(略)B座**楼**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略)
(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