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柳河镇人民政府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G-(略)-**
2、项目名称:方城县柳河镇人民政府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ZC-G-(略)-**-1 | 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建设农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2号御金城5号楼1楼 | (略).(略)/年,(三年费用总额:(略).(略)) | 金额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 |
| 1 | 第一标段 | 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 3年, 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考评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金雷(组长)、谢涛、杨雪玲、亢春鸽、王留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s://ggzyjy.(略))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柳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