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西院区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D-**-**-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审日期:**年**月6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标段(包)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年) | 服务期 |
一标段 | (略)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恒大影城向北**米路东商铺**号 | 2,**,**.** | 2年 |
二标段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与心怡路交叉口中晟新天地A座**层**号 | 1,**,**.** | 2年 |
三标段 | (略) | 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北段 **号院内 | 1,**,**.** | 2年 |
七、评审专家名单:毛运亮、韩建军、张新成、王娟、凌春、朱艳芳(采购人代表)、吴庆刚(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及其他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一标段:(略)、二标段:(略)、三标段:(略)。
九、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阳地区医院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略):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