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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新(**)**号;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时差培养箱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2.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时差培养箱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2.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到质保期结束;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招标新(**)**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层**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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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鲁旭、赵晓丽、蔡美丽、王宇川、方东。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略):马女士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附件: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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