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3-**层洗手间局部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3-**层洗手间局部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3-**层洗手间局部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ZXYCG-**-**
二、发布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4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
磋商小组:靳山保、程淑华、卢志军(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单价: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柒佰柒拾陆元整((略)**.**)
地 址:(略)
评审总得分:**.**分
推荐理由:符合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内容,且综合得分最高。
五、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共计(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总公司地址:(略)D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期限为1个工作日,其他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0(略)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