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略)大拖公司新增2台轮胎扭矩智能防错系统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略)大拖公司新增2台轮胎扭矩智能防错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HC-**-**
二、采购内容
2.1 招标内容:2台套轮胎扭矩智能防错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地点:(略)(洛阳市瀍涧大道**号中国一拖工业园)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4 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吊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等;直至设备交付使用并达到所规定的技术条款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略)**时**分
开标地点:(略)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大拖公司
地 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技术) 王先生(商务)
电 话:(略)(技术)(略)(商务)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略)
地 址:(略) 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本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略)》上发布,公示期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
华春(略)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