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电池关键材料研发平台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大学电池关键材料研发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豫政采(2)(略)-1 | 电池充放电仪1、电池充放电仪2、双工位手套箱、多通道电化学工作站(进口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号1号楼3单元**层**号 | (略).**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上传附件 |
| 1 | 河南大学电池关键材料研发平台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 评审专家名单:
王丽萍、曹小豫、刘雪(采购人代表)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以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评审最终得分:**.**分。
3、河南大学校内项目编号:HENU**HWJC**(JZ)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大学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略)0(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