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车辆定点加油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ZB**-(略)
2.项目名称:(略)**年车辆定点加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包1 | **年车辆定点加油 | **.** | **.** |
5.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年车辆定点加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推荐的供应商得分及排序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排序 |
| 1 | (略)(略) | **.** | 1 |
| 2 | 许昌市建安区灵井供销合作社加油站 | **.** | 2 |
| 3 | 鄢陵县宏发加油站 | **.** | 3 |
三、中选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略)(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内容及金额:在挂牌价的基础上优惠0.** 元/升
四、评审专家名单
窦国胜、贾占培、薛金国、房艳丽、楚宜民、楚光亮(采购人代表)、钱亚琼(采购人代表)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采购门户》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及与委托人达成的优惠率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略)(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常经理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