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水投壹号院标识标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废标公示
(略)(略)委托,(略)水投壹号院标识标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废标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水投壹号院标识标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GLZX-郑-(略);
3、招标范围:水投壹号院项目地上园区内标识标牌及地下车库交通标识的施工(含深化设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自具备进场施工安装条件起**日内完成标识标牌安装施工;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7、建设地点:(略),慧城环路以西;
8、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公示期: (略)-(略)
三、公示媒体: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时间:(略)上午**时**分整
2、评标地点:(略)B座5楼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评标室。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照废标处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B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