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
2.项目名称: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质量要求或工期等)
1.招标范围:
(1)ZZGX-1标段招标范围: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ZZGX-2标段招标范围: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监理,包括该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停车位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4.总投资估算:约(略)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
(1)ZZGX-1标段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日历天内完成。
(2)ZZGX-2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接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另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期限。
7.质量标准:
ZZGX-1标段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ZZGX-2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为一个标段,标段号:ZZGX-1;监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ZZGX-2。
三、中标情况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ZZGX-1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中铁十(略)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号 | (略)0.** | 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日历天 | 孙军 | (略)** |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ZZGX-2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监理,包括该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号**号楼**层**号 | 0.** | 费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监理服务期限 | 项目总监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 汝州市商务中心区(煤山赵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监理,包括该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自接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另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期限。 | 陈晓利 | ** |
四、评标专家名单
徐建红、睢慧民、樊随朝、徐进、贾小军、周安安(业主代表)、张静(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ZZGX-1标段:(略);ZZGX-2标段:(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略))》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记录表【详见附件1】;2、初步审査汇总表【详见附件2】;3、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4】;5、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详见附件5】;6、被推荐投标人名单及理由【详见附件6】;7、中标人所投报类似业绩【详见附件7】;8、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铁十(略)为第一标段中标(略)为第二标段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9、受理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汝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地址:(略);**、各投标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有投诉,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汝(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E座**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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