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LDZB【**】0(略)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更年期专病档案智慧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中标情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医生端健康档案管理模块、患者端健康档案管理模块、统计、随访管理、心理管理、营养管理、运动体质、关节肌肉等其他模块(患者健康APP及管理平台)、系统集成二次开发服务、本次项目包含所涉及的硬件相关配套设备。 | (略) |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标准厂房一层南**房间 | **.** | 元 |
| 名称 | 建设周期 | 质保期、维保期 | 服务地点 | 质量要求 |
|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更年期专病档案智慧系统建设项目 | 三个月 | 硬件质保3年、软件永久维保 |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大石桥院区门诊部 | 合格,满足行业相关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延军、王令辉、李海英、李志强、郭川川(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执行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单位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略)
(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
联 系 人:耿老师
电 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座4楼
联 系 人:陈姗姗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陈姗姗
电 话:(略)
**年**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