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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智慧事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范围: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提供智慧事管系统服务,智慧事管系统服务相关功能要求包括:1、航空港区机关事务小程序;2、安全生产智能节能减排系统;3、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含:(1)物业服务管理系统;(2)餐饮服务管理系统;(3)办公物品服务管理系统;(4)综合服务管理系统;(5)公车服务管理系统;(6)公房服务管理系统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2、服务地点:(略):三年(自采购人正式使用智慧事管服务之日起)。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郑港财采公开-**-** | 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提供智慧事管系统服务,智慧事管系统服务相关功能要求包括:1、航空港区机关事务小程序;2、安全生产智能节能减排系统;3、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含:(1)物业服务管理系统;(2)餐饮服务管理系统;(3)办公物品服务管理系统;(4)综合服务管理系统;(5)公车服务管理系统;(6)公房服务管理系统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号楼 | 3,**,**.**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智慧事管服务项目 | 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提供智慧事管系统服务,智慧事管系统服务相关功能要求包括:1、航空港区机关事务小程序;2、安全生产智能节能减排系统;3、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含:(1)物业服务管理系统;(2)餐饮服务管理系统;(3)办公物品服务管理系统;(4)综合服务管理系统;(5)公车服务管理系统;(6)公房服务管理系统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 三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吴海忠、牛立新、武彦平、田万方、逯高亮(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具体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略)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也可自行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查看。本项目中标单位:(略),综合得分:**.2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
| 地址:(略)A区1号楼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东区)**号楼B座6楼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转**)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转**) |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智慧事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