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ZGZ[**]**-ZC**
2、采购项目名称:**陕州地坑院主题文化灯会设计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陕州地坑院主题文化灯会设计制作项目,主要内容为**陕州地坑院主题文化灯会的方案设计、灯组制作、布展、守展及灯会结束后灯组的折除等,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陕州地坑院主题文化灯会设计制作项目,主要内容为**陕州地坑院主题文化灯会的方案设计、灯组制作、布展、守展及灯会结束后灯组的折除等,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略) | 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号附3号(GLT厂房及附属用房)厂房 | (略) | 元 |
| 供货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灯组制作布展工期**天,守展期为会展期间。 | 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刘 云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吕尊浩、赵欣、马琳(组长)、杨洋、崔小平(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法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有关规定进行计取。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人:三门(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