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新(**)**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空气净化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技术规范》,对医院空气净化进行维保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伊滨院院区PCR实验室、HIV实验室、静配中心、消毒供应室、DSA介入手术室、手术室、四管制螺杆机组、自然冷却螺杆机组、7台平地水泵、西工院区手术室、产房、ICU区域。涧西院区手术室、ICU、消毒供应室。(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服务周期: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价(元) |
洛直政采招标新(**)**号-1 | 洛阳市中医院空气净化维保项目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蓬莱路2号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A4-** | **.**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一年。 若中标人服务良好,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赵鹏辉,王永辉,王贡献,李小光,蔡美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直标准收取。(略)。
六、公告媒介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具体评审情况详见附件评标报告。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