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抄表服务项目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开标时间:**年**月4日9时**分(北京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未收到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评标报告中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略)
抄表服务中标价(含税):(略)/一户一表,
抄表及水费催收服务中标价(含税):(略)/一户一表
服务内容:(略),在招标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委托范围内(略)供水范围内一户一表用户(含新增用户)水表抄表、水费催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对水表读数进行查抄,发放水费通知单;②催欠通知单投递,水费催收;③表位异常信息反馈;④有关宣传、告知资料的投递;⑤客户投诉的配合处置等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规范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地点:(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本煊
电 话:(略)、(略)、(略)
电子邮件:(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