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梧桐人民法庭“智慧法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梧桐人民法庭“智慧法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AHP-**-**
三、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信息。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略)**时**分
磋商地点:(略)
磋商小组成员:唐伟利(组长)、贺凯、李精草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捌仟元整((略));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天内出初稿);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并确保设计成果满足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内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梧桐法庭“智慧法院”设计内容包括智慧审务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综合安防系统等3个方面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评审得分:**.**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座9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