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法院**年安保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略)受原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法院**年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年安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LZB-(略)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原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桥北法庭、师寨法庭、太平镇法庭安保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公告发布日期:(略)
五、定标日期:(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磊、李艳平、张英俊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略)
中标单位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服务期:一年
质量:保安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符合合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略):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原阳县人民法院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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