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号;
项目代码:**-**(略)-**;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为潭头镇大王庙村、石门村,总投资额为(略).(略)。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年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到石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内容为该项目在明伦街铺设沥青道路**.**平方米,赵庄村铺设沥青道路**.3平方米,浆砌堰坝**.6立方米,广场清淤**.**立方米,回填**.**立方米,河道清淤**立方米,物料清理**.**立方米,回填**.**立方米,安装公交站牌1个,栏杆**米。
6、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7、计划工期:**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略)
2、评标地点:(略)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应超(评标委员会主任)、张风敏、刘常洁、吕春玲、李世源(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略)至(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结果: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略)
注册地址:(略)-5号
中标价:(略).(略)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张华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金额:(略)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7幢2-**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