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漯河市畜牧局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舞阳县**年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前期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舞阳县晓红家庭农场为**年舞阳县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单位。目前,舞阳县**年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县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现将拟补助对象、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 实施主体 | 地址 | 法人代表 | 主要建设内容 | 补贴资金(万元) |
| 舞阳县晓红家庭农场 | 舞阳县保和乡湾杨村 | 丁晓江 | 新建牛舍面积**.**平方米(不含运动场和过道),折合标准化肉牛畜位**个 | ** |
公示时间为(略)至(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舞阳县畜牧局反映。监督电话:(略)-(略)。
舞阳县畜牧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