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GZ[**]**-ZC**
2.项目名称:卢氏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建设项目**KV配电工程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一标段:
成交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肆拾贰万元整
(小写)¥(略)元;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拟派项目经理:王金凤
证书编号:豫 (略)**
地址:(略)
二标段:
成交内容: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价格: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1%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郭超
注册号:(略)
地址:(略)(企业服务港A区**)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智民(组长)、杨润亚、王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豫招协[**]**号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一标段:(略),二标段:(略)。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系人:崔晓黎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