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精神文明创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平公资采(略)号-1 |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慈航路与凌烟街交叉口第三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精神文明创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玉、唐凤嘉、景占磊(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 号文件,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略)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逾期未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1N**Q
电话:(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C座**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