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办公家具、医疗家具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新(**)**号
3、评审日期:(略)
4、首次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本项目三标段中标结果及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2、更正内容:
(1)因三标段原中标单位“(略)”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项目时间紧迫,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确定本项目三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略)”为本项目三标段中标单位。
本项目三标段中标信息变更如下:
中标人:(略)
地址:(略)
中标价:(略).(略)。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数量、顺序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略),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变更为:(略)。
三、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邮箱:(略)
3、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