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ZC**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1月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 **-ZC**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高新加速器产业园D7-7房屋第二层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灵宝市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 附件 | 详见 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铁君(业主评委)、张建华(组长)、邱艳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收取代理费:(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机构: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略)-(略)
招 标 人:灵宝市文物保护所(灵宝市铸鼎原文物保护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