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于**年1月9日进行了洛阳市中心医院人脸识别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磋商会议,现将本次成交情况公示如下:
时 间:**年1月9日
地 点:6#楼**室
评审人员:柳胜贤 何钰辉 张鸿林 柳清 杨鹏
监督人员:王放
响应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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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情况:
医院评审委员会成员以严格的磋商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响应厂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结果,现将拟成交人公示如下:
拟成交人:(略)
公示期:**年1月**日——**年1月**日(不含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异议得到解决,拟成交人定为成交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要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中心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