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1、LSGZ[**]**-ZC**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
地址:(略)
成交内容:确定投资主体,选1个行政村(或临近行政村联合)开展试点示范,优先支持开展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行政村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每个试点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投资主体负责完成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保证工程融资、开发建设资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达到国家、地方质量相关标准要求,实施保障性并网。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个月
运营年限:自项目取得并网验收报告之日起不低于**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项目地点:(略)
法定代表人:宋新明
项目负责人:孟祥振
联系方式:(略)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 (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苏建方(组长)、刘文、李梅欣、周变娥、戚杏利(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