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与羁押室改造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与羁押室改造装饰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TAHP-**-**
三、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1月2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信息。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1月**日**时**分
磋商地点:(略)
磋商小组成员:朱纪年(组长)、王璞、尹中娟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捌角捌分((略));
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审得分:**.** 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座9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