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三门峡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编号:三示工程(**)第**号,SGZ[**]**-ZC**),确定**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第1包
|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 (略) | (略)(人民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示工程(**)第**号,SGZ[**]**-ZC**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1月**日
二、中标情况
中标人:(略)
中标金额:大写:壹仟陆佰玖拾陆万元
小写:(略)
中标人地址:(略)
中标内容:包含三门峡市高新区综合物流园项目(附属工程)信息化建设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硬件部分合同签订后并满足进场施工条件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软件部分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雪敏(采购人代表)、王鹏(采购人代表)、姜宏阳(组长)、范风娟、张东阳、任晓学、丹超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照以上标准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B座**室
3..监督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略)-(略)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座**
联系人:(略)-曾丹丹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