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淄阳嘉苑人才公寓**#楼装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SGZ[**]**-ZC**、示范竞磋采购-**-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SGZ[**]**-ZC**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略) | 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与大岭路交叉口建业壹号城邦 1号楼**号 | (略).**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淄阳嘉苑人才公寓**#楼装修工程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薛玉婷 | 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园(组长)、张祎红、赵文静(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9(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