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河南省豫西监狱的委托,对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1号
2、项目名称: 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 .(略);
最高限价: (略);
1、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2、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项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每类药品、耗材的最高限价(详见药品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自采(**)**-1号-1 | 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 **.** | (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次河南省豫西监狱药品等医用物资采购项目(**),拟采购合格的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批发供应商一名,采购价格以所列药品、耗材清单的单价总和为基准价,以每类药品、耗材中标的单价乘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实际成交结算价。招标清单之外的零星药品,中标后双方结合实际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采购范围: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等医用物资;
(3)配送要求: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供货时间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小时。
(4)交货地点:(略);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药品剩余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及地点:(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评标委员会名单:程宇、安君岭、赵利梅、张聪惠、赵振营(采购人代表)
四 、中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中标价(元):**.**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参照洛阳市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计取,(略),由中标人支付。
六、发布公示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略)
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A座4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