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安县党政大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主要负责党政大院(1号楼、2号楼、4号办公楼)、南京路公寓、老城公物仓的安全保卫任务和来访人员管控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服务期:3年(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
5、服务质量要求: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服务规范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安政采招标(**)**号-1 | 主要负责党政大院(1号楼、2号楼、4号办公楼)、南京路公寓、老城公物仓的安全保卫任务和来访人员管控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略) | 新安县黄河路东段**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安县党政大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服务规范要求 | 3年(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 |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服务规范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智(评标委员会主任)、李晓华、符新慧、张磊、张宁璞(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 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7幢2-**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