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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龙自然告字[**]1-1号 (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laq-**-1 | 宗地总面积: | 3.**公顷 | 宗地坐落: | 北至规划绿化,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略) | 受让单位: | (略) | ||
| 备注: | 1.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2.laq-**-1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即在拍卖中明确“3+N+1”指标控制体系(“3”即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1.**≤容积率<2.**。“N”即建筑高度<**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即出让年期**年)。通过把各项控制性指标等前置条件纳入《履约监管协议》,由管委会与竞得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并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在公告中发布,超前明确土地绩效标准和产业发展导向,自动筛选优质企业,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
二、公示期:(略) 至 (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略):(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