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灵宝市**年寺河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苹果深加工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6;LBGZ[**]**-Z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5、评审日期:**年2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招标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LBGZ[**]**-ZC** | 皮带输送机、重量检测机、果蔬内部品质分选机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质保期相关伴随服务。 | (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城关镇东关街与河滨东路交叉口东南**米冠天花园**幢一层**号 | (略).(略) |
| 名称 | 质量要求 | 交货期 | 质保期 | |
| 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灵宝市**年寺河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苹果深加工项目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 三年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萃玉(采购人代表)、侯付强(组长)、王东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DHW**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机构:灵宝市寺河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人: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