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TZB-**-**
2、项目名称:洛阳市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5、评审日期:**年2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JTZB-**-**-1 | 该项目是洛阳市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号**号楼**号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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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JTZB-**-**-2 | 该项目是洛阳市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北航路**号2幢**室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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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锦凤、韩玲、李武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收取,一标包收费金额 :**.** 元;二标包收费金额 :**.**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略)
2、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标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二标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