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警务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项目编号:SQYH【**】**号;
3.采购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日历天;
6.采购控制价:(略);
7.标包划分:一个;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2月**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年3月3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韩静、高秀芝、李东灵(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价:(略)大写:肆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
注册地址:(略)(总部经济港9号楼**栋)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刘佳伟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略)**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略)第二次磋商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3.3.1 磋商报价评审标准”,按无效报价处理,否决其投标。
六、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4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4分
2、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 分;最终得分:**.**分
3、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7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略)
高校网站:https://www.(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略)
**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