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略)保洁用品供应服务项目,招标(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定标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及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价:综合折扣率**%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