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通力招【**】第**号
2、项目名称:未来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施工工期:**日历天;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建设地点:(略);
5、包段划分:一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豫通力招【**】第**号 | 未来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修缮工程 | (略) | 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楼**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工期 | 质量要求 | 工程保修期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1 | 未来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修缮工程 | **日历天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年 | 赵春华、豫(略)** |
四、评审专家名称
仓友清、王华刚、李文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执行。
中标供应商收费:收费为(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对本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及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的格式提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成交人:(略),评审总得分**.**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河(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