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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地产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沈丘网拍(**)4号 (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SQ**-** | 宗地总面积: | 8.**公顷 | 宗地坐落: | 位于人民大道东侧大李营村,东邻经四路,南邻纬二路,西邻人民大道,北邻纬一路、清真寺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略) | 受让单位: | (略) | ||
| 备注: | 1、宗地“六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宗地内土地平整)。2、宗地北侧边界退纬一路中心线**米、宗地东侧边界退经四路中心线**米,宗地南侧边界退纬二路中心线**米,宗地西侧边界退人民大道道路中心线**米。宗地内建筑物临主次干道商业退界不少于**米,住宅退界不少于5米,宗地内建筑物临人民大道一侧禁止配建商业用房。 3、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按规定比例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4、由辖区政府按时向受让人交付土地。5、严禁个人参与竞拍。6、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重≤**%。 |
二、公示期:(略) 至 (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留伟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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