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年版),(略)年产**万件饮料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3月**日-**年3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年产**万件饮料项目 | 长垣市南蒲区阳泽路与博爱路交汇处美斯特集团4#厂房1楼 | (略) | (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排放;吹塑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米高排气筒(DA**)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一同由厂区总排口排入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及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 小苏打、茶粉、柠檬酸、柠檬酸钠、天然色素等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与果葡糖浆、水溶性香精等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桶、不合格包装瓶、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臭氧气体使用产生的废包装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饮料样品放置留样室留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储存于污泥干化间内,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过氧化氢溶液、硝酸、氢氧化钠等原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环保窗口”;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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