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5日
5、评审日期:**年3月**日
二、成交情况
项目名称 | 内容 | 成交人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 标段主要为:通衢院区、嘉豫门院区物业(保安、保洁)服务,(保安**人,保洁**人) 2标段主要为:文仲院区物业(保安、保洁)服务,(保安**,保洁**人) | 一标段: (略) | 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号**室 | (略).**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标段:(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号3号楼2单元** | (略).**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三、评标小组名单:郭慧玲、韩艳方、王亚峰、周桂花、付延琴、张栋梁、魏当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下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号楼2 单元**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3月**日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