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住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代理服务(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就郑住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代理服务(二次)进行比选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比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比选代理机构:(略)
三、项目名称:郑住永盛苑A组团(一期)销售代理服务(二次)
四、开标时间:**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略)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3月**日
评审地点:(略)
七、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推荐各标段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略)
八、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刘本煊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邮箱:(略)
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年3月**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