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在(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LZBW-(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包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包段;
(2)采购内容:采购**年至**年网络舆情监测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服务地点:(略);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即服务期限):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略))(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略)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略)@qq.com),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文件费后通过该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此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联系地址:(略)
2.监督人信息
名称:(略)纪检巡察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投诉渠道:(略)派驻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略)-(略)
3.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