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AYJS-AY-【**】**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上半年水质、雾霾、职业卫生、地方病、四河流域空气等检测用试剂耗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理检科上半年水质、雾霾、职业卫生、地方病、四河流域空气等检测用试剂耗材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岗杜街**号7号楼**层**号 | **.** | 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交验期) | 投标有效期 | ||
1 | 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上半年水质、雾霾、职业卫生、地方病、四河流域空气等检测用试剂耗材项目 | 接供货通知后**日内供货完毕 |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任孟梅、王大伟、王书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略)(不含税)。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