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虞(略)的委托,就虞城县生态养老产业园租赁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生态养老产业园租赁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LDSQ-**-**
3、招标控制价:为扶持企业发展,项目前三年为建设、培育期,不收取租金。自第四年开始,按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租金每日每床不少于(大于或等于)(略)(实际投入使用床位低于项目设计总床位数(**张)的**%,按设计总床位的**%收取)。
4、租金调整:中标人当年实际营业额大于**万的,租金按中标价格的**%收取;当年营业额大于**万的,租金按中标价格的**%收取;当年营业额大于**万的,租金按中标价格的**%收取。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3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4月2日;
2、评标地点:(略);
4、评标委员会成员:芮乾坤、王青林、苏天增、袁晓霞、刘恒川
四、中标结果
经招标人虞(略)确认本项目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略);
中标价:中标签订合同后,项目前三年为建设、培育期,不缴纳租金。自第四年开始,按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以每日每床人民币 **.** 元的价格向招标人缴纳租赁费,若实际投入使用床位低于项目设计总床位数(**张)的**%,则按设计总床位的**%缴纳;
大写:中标签订合同后,项目前三年为建设、培育期,不缴纳租金。自第四年开始,按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以每日每床人民币壹拾元整的价格向招标人缴纳租赁费,若实际投入使用床位低于项目设计总床位数(**张)的**%,则按设计总床位的**%缴纳;
注册地址:(略)-**;
租赁期限:二十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含建设、培育期);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 日历天;
最终得分:**.**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虞(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