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际牡丹文化产业综合提升项目运营推广服务(中国国花园夜赏牡丹商业合作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国际牡丹文化产业综合提升项目运营推广服务(中国国花园夜赏牡丹商业合作项目)采取征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H(LY)-**-**
2、项目名称:洛阳国际牡丹文化产业综合提升项目运营推广服务(中国国花园夜赏牡丹商业合作项目)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内容:1、供应商最低投资(略);
2、二是夜间门票。**:**—**:**销售夜间门票,夜游门票分配比例不低于2(园区):8(社会资本方)。
其他分成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分成。
三、评审专家名单
黎小敏、郭清、冯树枝、陈留芳、苏云峰(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号)文件标准的**%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征集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征集单位: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