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4月2日
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康码(商丘)(略)高端实验仪器、质粒自动提取试剂、实验耗材和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 河南省商丘市豫商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平台一区 | 康码(商丘)(略) | (略) | 本项目总投资(略),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万盒质粒自动提取试剂、**吨玻璃制品、**台高端实验室仪器和5万个实验室耗材的生产能力。 |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注塑和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粉尘:采取设置单独粉碎间,粉碎机密闭,设置软帘等措施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附件1、附件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指标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略)化粪池(**m3)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衣物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5m3)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职工衣物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的排放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危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