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军供保障中心智慧厨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直政采磋商(**)**号-1 | 洛阳市军供保障中心智慧厨房建设项目,位于洛阳市军供保障中心。主要内容:包含采购双温四门高身柜、蔬菜清洗去皮机、智能洗菜机、智厨清洁车、刀具砧板消毒柜等。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霆路**号C栋2层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学新、张慧兰、田朝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军供保障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