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号
2、项目名称:龙门石窟(河南省)(略)智慧讲解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龙门石窟(河南省)(略)智慧讲解提升项目,主要用于散客、高端研学、团队、自助导览(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华苑产业区榕苑路**号1-B-**、**、**、**、**、**(存在多址信息) | (略).** | 元 |
序号 | 包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龙门石窟(河南省)(略)智慧讲解提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光武(组长)、赵红霞、关晓梅、赵瑞丽、詹秋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龙门石窟研究院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石窟(河南省)(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