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年4月8日-**年4月**日。
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略)年产**吨干混粉砂浆、**吨腻子膏、 **吨腻子粉项目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刘老家村北 | (略) | (略) | 项目面积**平方米,租赁现有厂区和厂房进行建设,由于腻子膏和腻子粉产品市场环境及资金等原因,建设单位承诺备案中的“年产**吨腻子膏产品和**吨腻子粉产品”不再建设,本次评价仅对年产**吨干混粉砂浆进行评价,本次项目主要建设搅拌机、包装机等设备以及环保设施。 |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包装口设置集气口;搅拌废气由设备排气孔连接的管道收集。以上工序收集的废气集中进入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水泥筒仓进料废气由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投料、搅拌和包装工序配套的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后通过DA**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 |




